?殘保金怎么計算?(2024年繳納所屬2023年度的殘保金計算公式)
作者:創始人 | 發布時間:2024-09-19問:殘保金怎么計算?
答:殘保金按上年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差額人數和本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之積計算繳納。
2024年繳納所屬2023年度的殘保金,計算公式如下:
殘保金年繳納額=(2023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1.5%-2023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2023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用工人數”計算要點
用人單位在職職工,是指用人單位在編人員或依法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服務協議)的人員。
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按本單位在職職工的年平均人數計算(12個月人數相加除以12),結果須為整數。根據《北京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 北京市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北京市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京財稅〔2019〕1333號)文件規定,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按上年本單位在職職工的年平均人數計算,結果須為整數。
季節性用工應當折算為年平均用工人數。
勞務派遣用工:根據《北京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 北京市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北京市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京財稅〔2019〕1333號)文件規定,以勞務派遣用工的,計入派遣單位在職職工人數。
根據《財政部關于調整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公告2019年第98號)第二條的規定,用人單位依法以勞務派遣方式接受殘疾人在本單位就業的,由派遣單位和接受單位通過簽訂協議的方式協商一致后,將殘疾人數計入其中一方的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和在職職工人數,不得重復計算。
“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要點
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按用人單位上年在職職工工資總額除以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計算。
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工資總額:
(1)按照國家統計局有關文件規定口徑計算,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加班加點工資、津貼、補貼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項目。
(2)工資總額是稅前工資,包括單位從個人工資中直接為其代扣或代繳的房費、水費、電費、住房公積金和社會保險基金個人繳納部分等。
(3)工資總額不論是計入成本的還是不計入成本的,不論是以貨幣形式支付的還是以實物形式支付的,均應列入工資總額的計算范圍。
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未超過上年北京市社會平均工資2倍的,按本單位實際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超過上年北京市社會平均工資2倍的,按上年北京市社會平均工資2倍計算。社會平均工資指北京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布的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