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使用稅務信息系統開展社會保險費征收工作已開始實施
作者:北京公司變更 | 發布時間:2025-06-26北京:利用稅務信息系統開展社會保險費征收工作
據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官網3月31日消息,3月29日,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醫療保障局聯合發布《關于使用稅務信息系統征收社會保險費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說明了北京使用稅務信息系統征收社會保險費的實施時間和繳費方式。
根據通知,自2019年4月1日起,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利用稅務信息系統征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費和職業年金。
根據通知,機關事業單位應在每月25日前使用“單位社會保險費管理客戶端”完成社會保險費申報繳費(客戶端及操作手冊下載地址:http://download.bjca.org.cn/download/bjtax/wsswj-gs/DWSBFGLKHD.zip);職業年金繳費方式不變,使用銀行出具的繳費憑證作為記賬憑證。此外,通知還指出,稅務機關繼續向市、區社會保障機構派遣稅務干部,為繳費者提供“一站式”聯合服務。此外,通知還指出,稅務機關繼續向市、區社會保障機構派遣稅務干部,為繳費者提供“一站式”聯合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