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對公司變更經營范圍的規定是什么
作者:北京公司變更 | 發布時間:2025-05-04公司法對公司經營范圍變更的規定是什么?
公司法對公司經營范圍變更的規定是什么?
公司法對公司經營范圍變更的規定是什么?
《公司法》第十二條規定,公司的經營范圍由公司章程規定,并依法登記。公司可以修改公司規章制度,改變業務范圍,但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公司辦理業務范圍變更手續
第一步:申請人持有相關材料向市政府服務中心工商局窗口提交申請,經審核員初審批準,出具《受理通知書》或《申請材料收據》;不符合受理要求的,應當一次性通知申請人所有應當更正的材料(出示通知書)。
第二步:申請人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方式的,現場確定是否允許登記,并提交《登記決定通知書》;申請材料的實質性內容必須核實的,應當出示《企業登記材料需要核實事項通知書》。
第三步:申請人在規定期限后(申請材料的實質性內容需要核實的除外),可以憑《登記決定通知書》到發證窗口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申報材料: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工商變更申請書》(公司蓋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證明》(公司蓋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處理事項、權限、授權期限應當標明。
3、修改公司規章的決議和確定;
有限責任公司應當提交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簽署的股東大會決議;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提交會議主持人和董事簽署的股東大會紀要或者會議決議;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提交股東簽署的書面確定。國有獨資企業應當提交國務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同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審批文件。
4、修改后的公司規章或公司章程(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
5、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包括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確定必須在登記前報批的項目,并提交相關審批文件或許可證復印件或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