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證券營業執照變更
作者:公司變更 | 發布時間:2025-05-04變更中信證券營業執照
營業執照是公司或機構合法經營權的證據。《營業執照》的注冊事項有:姓名、地址、責任人、資金金額、經濟成分、經營范圍、經營模式、從業人數、經營期限等。
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章程變更和更換《營業執照》的通知
我公司股東大會和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人和連帶責任。
根據深圳證監局《關于批準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代銷金融產品業務資格的批準》(深圳證監局發布[2012]260號),公司開始辦理工商變更手續(詳細公司于2012年12月1日發布的公告)。公司于2012年12月5日完成了新章程的公司變更和備案手續,并更換了新的《營業執照》。
本章程和營業執照的變更主要包括企業經營范圍的變更,即:提升金融產品代銷業務,變更后的公司經營范圍為:證券經紀人(僅限山東省、河南省、浙江省、福建省、江西省);證券投資咨詢;和
股票交易
、與股票投資活動相關的稅務顧問;證券承銷與保薦;證券自營;證券資產管理;股票融資;
證券基金
代銷;為期貨公司提供中介業務;代銷金融產品。
公司章程涉及第十三條的變更,詳情如下(以下橫線列報變更內容):
全文:
"第十三條經依法登記,企業經營范圍為:證券經紀人(僅限山東省、河南省、浙江省、福建省、江西省);證券投資咨詢;與股票交易和股票投資活動相關的稅務顧問;證券承銷和保薦;證券自營;證券資產管理;股票融資;證券基金代銷;中介業務介紹給期貨公司。企業不得超出經批準的業務范圍經營相關業務。企業不得超出經批準的業務范圍經營相關業務。
公司變動
經營范圍必須經中國證監會批準,按照法定程序改變公司規章,并在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調整為:
第十三條 經依法登記,企業經營范圍為:證券經紀人(僅限山東省、河南省、浙江省、福建省、江西省);證券投資咨詢;與股票交易和股票投資活動相關的稅務顧問;證券承銷和保薦;證券自營;證券資產管理;股票融資;證券基金代銷;中介業務介紹期貨公司;銷售金融產品。企業不得超出經批準的業務范圍經營相關業務。企業不得超出經批準的業務范圍經營相關業務。
企業變更經營范圍必須經中國證監會批準,按照法定程序變更企業規章,并在企業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此后,公司將根據監管政策,向中國證監會申請更換經營證券業務許可證。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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