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資企業名稱變更需提交的材料
作者:北京公司變更 | 發布時間:2025-05-04外資企業名稱變更需要提供材料?
外資企業和內資企業的注冊、管理規范等都是根據不同的法律規定,外資企業屬于特殊規定的較為特殊的企業法人。其工商變更與內資也有所不同,本文將為您介紹外資企業名稱變更備案應提供的材料。
對工商局:
1、外商投資企業變更(備案)登記申請書(包括《企業變更(備案)登記申請表》、《投資者名錄》、《公司
法人代表
申請表》、董事會成員、主管、監事任職證明、公司住所證明等報告。相應的內容請根據不同的變化填寫);
2、指定(委托)書;
3、公司章程規定的最高權力機構作出的決議或者決定;
4、公司法人營業執照正、團本;
5、《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和《預先核準名稱投資者名單》(請參考外資名稱核準相關介紹辦理名稱變更預先核準備案);
6、公司章程或修改后的企業章程由股東簽字、蓋章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
對商務局:
1、公司申請(需要法定代表人簽名、蓋章);批準證書及營業執照復印件。
2、公司章程規定的最高權力機構作出的決議或者決定;
3、修改合同和規章的合同章程修改合同應當注明修改條款,需要投資多方公司法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如果是外商獨資,投資者可以簽字。
2、公司章程規定的最高權力機構作出的決議或者決定;
3、修改合同和規章的合同章程修改合同應當注明修改條款,需要投資多方公司法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如果是外商獨資,投資者可以簽字。變更協議視為原合同、規章補充和延續)。
4、名稱變更批準通知書影印件(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
5、承諾書(需要法定代表人簽名,蓋章)、辦理人員
授權委托書
以及身份證掃描件、驗資報告影印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顯示注冊資本已繳納的公司免繳)。
6、審批機關規定的文件。
特別注意:
1、建議在登記過程中不需要拆換受托人。如果受托人發生變化,請重新提交《指定(委托)書》。
2、如委托有資格的注冊代理機構辦理,應提交代理公司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指派函》及《指派函》、《委托書》、代理人的資格證明和身份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