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企股權變更的注意事項
作者:北京公司變更 | 發布時間:2025-05-03外企股東變更注意事項
股東變更是根據中國法律在中國成立的中外合資企業、中外合作企業、外資公司(以下簡稱外資企業)投資者將其注資(包括提供合作標準)股份(以下簡稱股份)轉讓給他人的法律行為。
1、除非外國股東將其全部股權(即企業轉為國內投資)轉讓給中國股東,否則外國股東的出資比例不得小于企業注冊資本的25%。
2、未經中國授權投資機構或授權部門批準,外資企業根據股東變更轉為國內投資的,不得向中國股東申請變更登記為有限公司。
3、股東變更應當遵循《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和外商投資企業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對于不允許外商獨資經營的行業,股東變更不得將中外合作經營企業調整為外商獨資經營企業;股東變更不得導致外商股東占據控制投資或主導地位。
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破產法》的有關規定,對外投資總額不得超過公司凈資產的50%。
5、股東變更審查時,應當注意,外國人或者法人繼承股權的,應當經律師見證或者法院確認。債務人繼承股權的,應當有債權人與原投資者簽訂的繼承協議,或者持有具有法律效力的裁決。
6、股東變更的法律規定是由破產法第一百八十四條和第一百八十五條演變而來的。大家不妨多研究一下這兩個條款的要求。這兩條明確規定了合拼和分立的法定條件和要素,在審批時要注意提交合拼或分立所需的文件。
7、股東變更為:公司投資者未履行企業合同、章程規定的出資義務,經審批機關批準,拆除或者變更股權。需要注意的是,未履行企業合同和章程規定的出資義務包括未履行出資義務和未完全履行出資義務。這種類型的股東很難改變。股東變更印花稅由誰支付股權變更登記手續?股東變更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