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冊資金能改小嗎(公司注冊資金可以變小么)
作者:公司變更 | 發布時間:2025-05-03公司注冊資本能否減少(公司注冊資本能否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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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資本能否由大變小法律分析:是的,公司的注冊資本可以改變,但必須經過一定程序,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審批。公司注冊資本是指在機構行政工作機關設立公司注冊的總資本,即投資者認繳的全部出資額。法律規定:《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 第十二條 注冊資本是我國授予公司法人經營管理的資產或公司法人現有資產金額的反映。
公司法人辦理開業登記,申請的資金數額與實際資產不一致的,按照國家專項規定辦理。
是的,公司的注冊資本可以變更,但是必須經過一定的程序,到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審批。公司注冊資本是指在機構行政工作機關設立公司注冊的總資本,即投資者認繳的全部出資額。《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一條規定,注冊資本金額是公司法人管理的資產或者公司法人所有財產的貨幣表現。
除我國另有規定外,公司的注冊資本應與實有資產一致。【法律規定】《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第十二條注冊資本是中國授予公司法人經營管理的資產或者公司法人現有資產的數額。公司法人辦理開業登記,申請的資金數額與實際資產不一致的,按照國家專項規定辦理。
[法律分析]:可以,減資這幾種情況:1、資本過剩,即公司不需要注冊資本的正常生產經營或縮小企業規模;2、公司損失嚴重,長期無法挽回;3.、因公司衍生分立;4.、公司注冊資本逾期仍不能及時;5、經處罰后,公司謊報、虛報、抽逃注冊資金仍不能改正;六、公司回購公司股東股份時,需同時辦理降低注冊資本及相關實收資產;7、其他需要減資的情況。8、公司減資后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最低限額;9、公司降低注冊資本的,應當自公示之日起45日內申請工商變更;10、公司賬面或經審計的每股凈資產高于1元的,允許按每股1元以上的價格減少。如果每股凈資產低于1元,原則上不允許按每股1元減少,原則上,減資價格不得高于每股凈資產;11、減資的形式為非貨幣方法(即股東因減資而收回的財產為非貨幣)的,應當經依法設立的中介服務評估定價。[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十七條 股東大會履行以下權力:(1)確定公司的經營政策和融資計劃;(2)競選和更換非員工代表的董事和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3)決議允許股東大會報告;(4)決議允許監事會或監事報告;(5)決議允許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計劃和預算計劃;(6)決議允許公司的利潤分配計劃和補償損失計劃;(7)決議提高或減少公司注冊資本;(8)決議出售公司債務;(9)決議公司合作、分立、分離、結算或變更;(10)變更公司規章制度;(11)公司規章規定的權力。
股東以書面形式完全同意上述事項的,不得立即召開股東大會作出決定,全體股東應當在決定文件上簽字蓋章。
如果股東以書面形式同意上述事項,可以立即作出決定,而無需召開股東大會,并由全體股東在決定文件上簽字蓋章。【溫馨提醒】以上回應只是我對當前信息整合法律的理解。請仔細參考!若您對此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梳理相關信息,與專業人員進行詳細溝通。
公司注冊資本能降低嗎?可降低公司注冊資本。但不能隨便減少,必須按照法定程序進行。減少注冊資本是指公司資本過剩或嚴重損失,導致公司資本停滯,不利于更好地發揮應有的作用;公司損失嚴重,注冊資本與實際資產差異過大,公司注冊資本失去應有的價值,同時也因為公司 因此,股東在彌補虧損后無法獲得股息,公司必須減少注冊資本。
公司注冊資本減少程序:1、股東大會決定減資。
公司注冊資本減少程序:1、股東大會決定減資。公司股東大會履行減資權的,應當作出減資決定,代表2/3以上股份的股東應當作出合理依據。2、改變公司規章制度。
3、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必須編制。4、通知債務人并予以公告。5、開展工商變更。
除本法規定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十三條股東大會的議事方式和決議程序,由公司章程規定。股東大會作出修改公司規章制度、升級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作、分立、分離、變更公司方式的決議,必須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