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其它有關法律規定
作者:注冊公司 | 發布時間:2025-04-18合肥其他相關法律法規
合肥其他相關法律法規:
(一)衛生監督機構應當自接受申請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作出審理決定:
⑴符合申請條件、材料齊全、法定方式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受理;
⑵不符合申請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人不接受,并告知不接受的原因;
⑶申請材料不完整或者不符合法律規定的,申請人應當場更正,并書面確認。不能當場更正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更正后審理。不能當場更正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更正后審理。
(二)衛生監督機構應當在收到受理申請后30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認證(獨特之外)。
(3)在許可證有效期屆滿30個工作日前,向衛生監督機構提交申請,提交以下材料,并在審判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確定是否延期。逾期申請延期的,按新審批程序辦理。
①食品衛生許可證申請表;
②食品衛生許可證原件及營業執照復印件;
③食品衛生許可證期內執行許可證的監督管理;
④每年的日常衛生監督量化評分和衛生水平;
⑤衛生部門評估的檢驗機構應當出示有關的衛生檢驗報告;
⑥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