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資廣告企業設立及變更審批
作者:北京公司變更 | 發布時間:2025-05-04外商投資廣告企業的設立和變更審核
申請事項:外商投資廣告企業的設立及變更
法律規定:
第一,《外商投資廣告企業管理條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務部令第8號)
第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和商務部關于外國投資廣告公司股權并購的通知》(工商廣字[2006]99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三、
中外合資企業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48號)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法實施條例》(2001年修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五、
中外合作經營企業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40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六、
中外合作經營
一九九五年第六號,企業法實施辦法(外貿經濟合作部令)
第七,《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41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
實施外資企業法的方法
》(國務院令第301號)
申請資格:
開設外資廣告公司,除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符合下列標準:
(一)投資者應該是主要經營廣告服務的企業;
投資者應創建并經營三年以上。
第二,香港服務供應商和澳門服務供應商可以分別符合《內地與香港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和《內地與澳門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中關于“服務供應商”的定義和相關規定。
第二,香港服務提供商和澳門服務提供商可以分別符合《內地與香港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和《內地與澳門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中“服務提供商”的定義及相關規定。香港服務提供商和澳門服務提供商應是經營廣告服務的企業法人(包括非主營)。
申報材料:
申請設立外資廣告公司,下列文件由海外投資者向商務部申報:
(一)開設外國投資廣告公司申請書;
(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頒發的《外商投資廣告企業項目審批意見書》;
三是投資者編制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
(四)投資者登記確認;
(五)投資者的信用證明;
開設外資廣告公司的規定(六)。
申請程序: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授予《外商投資廣告企業項目審批意見書》后,境外投資者向擬設立公司的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提交申請文件,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提出初審意見后,向商務部申請審批。
商務部在收到所有提交文件后20日內作出允許或不同意的確認;經核實批準的,授予《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
商務部在收到所有提交文件后20日內作出允許或不同意的確認;經核實批準的,授予《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
申請期限:
申請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法定方式的,應當在現場或者五天內告知申請人更正內容一次,逾期未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進行審理。
審批機關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作出批準或不批準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