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法人變更
作者:公司變更 | 發布時間:2025-05-03變更公司法人
變更公司法人
一、變更公司法人的具體流程:
1、收到《公司工商變更申請表》(工商局收到)
2、變更營業執照(填寫公司變更報表,加蓋公章,梳理公司章程、股東大會決議、保證書、公司營業執照原件、副本,到工商行政管理局證書大廳辦理;股權轉讓必須填寫股權轉讓協議,法人為外國戶口的,應當辦理臨時居留證)
3、變更組織機構代碼證(填寫公司代碼證變更報表,加蓋公章,梳理公司變更通知書、營業執照復印件、企業新法人身份證掃描件、質量技術監督局舊代碼證原件)
4、變更稅務登記證(稅務局辦理)
5、變更銀行信息(基本開戶銀行辦理)
變更公司法人需要提供的材料:
1、《公司工商變更申請表》
2、公司章程(全體股東簽字、蓋章、規章規定老板、執行董事、主管、監事是否調整)
3、股東大會決議(全體股東簽字并加蓋公章)
4、法定代表人申請表(填寫公司新法人簡歷,附1張1寸免冠照片)
5、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
6、公司執照正本和副本(正本)
7、全體股東身份證(原件)
8、公司公章
9、法人暫住證(正本)
三、變更標準
法人變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機構、名稱、住所、業務范圍等重要事項的變更,可以根據法人的意愿獨立決定。法人只需進行相應的工商變更,即可發生變更效力。但是,由于涉及法人與相對買賣人的債權債務關系,為了保護交易秩序和相對人的信任利益,法律對分立或合并后法人的債務轉讓作出了強制性規定。但是,由于涉及法人與相對買賣人的債權債務關系,為了保護銷售秩序和相對人的信任利益,法律對分立或合并后法人的債務轉讓作出了強制性規定。《民法通則》第四十四條第一款規定,企業法人分立、合作或者其他重要事項的變更,應當向登記機關登記并公告。公司法等法律也有相應的要求。
四、改變方式
1.合并法人。指兩個以上法人結合為一個法人的民事法律行為。法人合并是法人集中資產、擴大實力、提高競爭優勢的重要手段。因為合作不需要通過法定清算程序,所以手續更簡單,操作成本更低,而不是分散原法人。法人合并有兩種形式:新設式合并和吸收式合并。新設式合并,又稱構建式合并,是兩個以上法人合并為新法人,原法平均消除的合并方式。吸收合并,又稱占領合并,是法人吸收被合并的其他法人,合并后只有一個法人存在,被吸收法平均起訴消除。法人合并時,應當有法人含意機關押韻合并決定與多方合并的合并合同。為保障合作法人債權人的利益,法人應當在合作前通知債務人合作。債務人規定償還債務或者提供擔保的,作為債務人的法人應當遵守。否則,法人不能合作。
二、法人分立。法人分立是指法人分為多個法人的民事法律行為。法人分離是調整企業規模、降低風險的重要途徑。法人分立不需要通過法定清算程序,因此具有與法人合并相同的優勢。法人分立有兩種分立方法:新設式分立和存續分立。新設式分立又稱構建式分立,是指原分立法人,分立為多個新法人的分立方式。存續分立,又稱衍生分立,是指原法人存續分離部分資產,設立新法人以上的分立方式。法人分立程序與法人合并程序基本相同,需要有分立決策和債務分配合同,向債務人發出分立通知,并按照債務人的要求償還債務或提供擔保。
3.法人合并分立效果:
(一)解決法人問題。在新設式合并中,原法平均解決;在吸收合并中,被占用的法人屬于解決方案。在新設式分立中,原法人被消滅;在存續分立中,只有原法人的資產或組織結構發生了變化。